证券代码:002741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
摘要
2017年8月
风险提示
1、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委托具备资产管理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但能否达到计划目标存在不确定性;
2、有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3、若员工认购资金较低时,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成立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1、《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为: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领取薪酬、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岗工作员工。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员工变动情况、考核情况,对参与持股计划的员工名单和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3、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第二部分为公司员工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
4、员工持股计划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总额预计不超过7,000.00
万元,以实际缴款金额为准。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委托具备资产管理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管理。员工持股计划拟全额认购集合信托计划的一般级份额,该集合信托计划按照 2:1的比例设立优先级份额、一般级份额,两类份额的资产将合并运作。设立时集合信托计划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21,000.00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缴纳情况为准。
公司大股东郑创发先生承担动态补仓责任,并在计划终止时对优先级的本金及预期收益和一般级的本金承担差额补足义务。
风险提示:对于一般级份额而言,通过份额分级,放大了一般级份额的收益或损失,若市场面临下跌,一般级份额净值的跌幅可能大于本公司股票跌幅。
员工持股计划成立后通过该集合信托计划委托具备资产管理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管理,并全额认购该机构设立的员工持股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主要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大宗交易以及竞价交易等方式)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光华科技股票(标的股票)。
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
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5、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2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并且员工持股计划
成立之日起计算。存续期满后,当期持股计划终止,也可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延长。
6、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大宗交易以及竞价交易等方式)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名下时起算。锁定期满12个月后可择机减持。
7、公司董事会对员工持股计划审议通过后,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8、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目录
一、释义......6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7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范围......7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确定标准......7
(三)持有人的核实......7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情况......7
三、员工持股计划资金规模及来源......7
(一)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7
(二)员工持股计划规模......8
四、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和数量......8
(一)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8
(二)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8
五、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锁定期......8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8
(二)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锁定期......9
(三)存续期限届满后若继续展期应履行的程序......9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9
六、管理模式、持有人会议和管委会职责、召集及表决程序......9
(一)持有人会议......9
(二)管理委员会......11
七、管理机构的选任、管理协议......12
(一)持股计划管理机构的选任......12
(二)管理合同的主要条款......12
八、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13
九、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13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13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13
十、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出现离职、职务变更、丧失劳动能力、退休、死亡或
其他不再适合参加持股计划等情形时所持股份权益的处置办法......14
十一、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所持股份的处置办法......15
十二、公司与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15
(一)公司的权利和义务......15
(二)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15
十三、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程序......16
十四、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具体事项......16
十五、附则......17
一、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名词或简称在本计划中具有如下含义:
光华科技、公司、上市公司 指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指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
员工持股计划、本计划、本 指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
持有人 指 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
高级管理人员 指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标的股票 指 员工持股计划以各种方式取得的光华科技股票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管指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
理委员会/管委会 委员会
管理机构、受托人 指 具有法律法规所要求的资产管理资质、接受本持股计
划委托提供资产管理服务的第三方机构
在员工持股计划成立后通过集合信托计划委托具备资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指 产管理资质的专业机构设立的用于管理员工持股计划
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集合信托计划 指 员工持股计划成立后认购的具有资产管理资质的信托
公司发行的结构化集合信托计划
基金合同 指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相关合同文件
信托合同 指 员工持股计划认购的结构化集合信托计划的相关合同
文件
证券账户 指 以员工持股计划为证券持有人在登记结算公司开立
的专用证券账户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 指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 指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范围
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范围为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领取薪酬、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岗工作员工。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员工变动情况、考核情况,对参与持股计划的员工名单和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确定标准
(1)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对象为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领取薪酬、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3)公司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员工持股计划。
(三)持有人的核实
公司监事会将对持有人名单予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予以说明。
公司聘请的律师对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资金及股票来源、期限及规模、管理模式等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等发表明确意见。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为不超过500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
工出资比例如下所示:
拟认购份额 占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
序号 持有人 职务
(万份) 的比例
1 杨应喜 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