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电影 公告编号:2021-020 号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使用自有资金及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64 号)核准,公司向 8 名特定投资者非发行股份196,050,866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4.9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28,999,938.04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2,896,034,372.03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出具的大信验字[2020]第 35-00007 号《验资报告》进行了审
验。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元) 调整后募集资金(元)
1 新建影院项目 3,145,000,000 2,027,224,060.42
2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 1,305,000,000 868,810,311.61
合计 4,450,000,000 2,896,034,37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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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使用自有资金及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及具体操作流程
募集资金到位后,由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企直联支付系统切换需要一定时间,为确保募投项目款项及时支付,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同时为了提高公司资金整体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商业承兑汇票对“新建影院项目”部分款项进行了支付,后续拟根据实际支付金额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公司基本存款账户。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需要使用商业承兑汇票支付时,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填制付款申请单,并注明付款方式是商业承兑汇票,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办理商业承兑汇票支付。
2、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编制使用自有资金和商业承兑汇票支付情况汇总明细表,经财务负责人审批后制成置换申请单,履行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程序后,将对应款项的等额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基本存款账户,并通知保荐代表人。
3、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和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有利于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资金运作效率和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真核查后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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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的实施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财务费用,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确定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该事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及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中金公司对此次等额置换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商业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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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