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电影 公告编号:2020-054 号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9 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64 号)核准,公司本次向 8 名特定投资者非发行股份 196,050,866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4.9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28,999,938.04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2,896,034,372.03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出具的大信验字大信验字[2020]第 35-00007 号《验资报告》
进行了审验。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暂时闲置原因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结合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的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分别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元)
1 新建影院项目 2,027,224,060.42
2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 868,810,311.61
合计 2,896,034,37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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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新建影院项目的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情况,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5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3、现金管理品种
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4、具体实施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法律文书。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将审慎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强的金融机构,并与相关机构明确投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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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存在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展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同时合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丰厚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认真核查后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募投项目进展顺利,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1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3、监事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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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 1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4、保荐机构的意见
经核查,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使用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使用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1、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