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6月17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6月16日-2019年6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17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6月16日15:00至2019年6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文华酒店7层
3、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总裁曾茂军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总股份的50.228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19人,代表股份数为1,011,706,74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8.676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4人,代表股份数32,256,45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5520%。
其中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2人,代表股份99,040,93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765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66,784,47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213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4人,代表股份32,256,45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5520%。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3、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陈惠燕律师和刘娟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43,772,3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7%;反对18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4%;弃权9,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98,850,0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73%;反对18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34%;弃权9,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3%。
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43,780,5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5%;反对18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4%;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持股份的99.8155%;反对18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34%;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
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43,768,2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3%;反对18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7%;弃权10,3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98,845,9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32%;反对18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64%;弃权10,3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05%。
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43,778,6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3%;反对18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6%;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98,856,3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36%;反对18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53%;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
该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反对206,3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8%;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98,833,4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05%;反对206,3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83%;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
该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43,772,1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7%;反对19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2%;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98,849,8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70%;反对19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918%;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
该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43,774,9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0%;反对18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4%;弃权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98,852,6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99%;反对18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30%;弃权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2%。
该议案获得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8,858,6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59%;反对18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30%;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关联股东北京万达投资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98,858,6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59%;反对18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30%;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
该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投资计划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43,771,6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17%;反对190,4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2%;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98,849,3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66%;反对190,4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923%;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
该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43,780,9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5%;反对181,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4%;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98,858,6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59%;反对18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30%;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43,787,5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2%;反对17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7%;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98,865,2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26%;反对17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63%;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43,781,0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25%;反对18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73%;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98,858,7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160%;反对18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829%;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43,743,0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89%;反对21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0%;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