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38 证券简称:中矿资源 公告编号:2023-071号
债券代码:128111 债券简称:中矿转债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暨增持计划的公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3 年
9 月1 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张津伟先生、公司副总裁张学书先生、
公司副总裁王振华先生、公司财务总监姜延龙先生的《股份增持结果告知函》,
张津伟先生、张学书先生、王振华先生、姜延龙先生分别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合计增持本公司股份
25.355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3 %,增持金额合计 944.78 万元。
同日,张津伟先生向公司递交了《股份增持计划告知函》,张津伟先生计划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以其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继续增持公司股份,合计拟使用增持资金不低于 800 万元人民币,
不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含 9 月 1 日已使用增持金额)。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已实施的增持结果的基本情况
1、增持资金来源:个人自有资金。
2、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买入。
3、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
4、已完成的增持结果
增持前持 占总 增持 占总
姓名 职务 有股份数 股本 增持时间 增持数 均价 增持后持有 股本
(股) 比例 量(股) (元) 股份数(股) 比例
(%) (%)
张津 董事 1,457,505 0.20 2023.9.1 80,000 37.31 1,537,505 0.22
伟 /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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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裁
/董
事会
秘书
张学 副总 627,354 0.09 2023.8.31 65,056 37.10 692,410 0.10
书 裁
王振 副总 0 0 2023.8.31-2023.9.1 55,000 37.22 55,000 0.01
华 裁
姜延 财务 0 0 2023.9.1 53,500 37.43 53,500 0.01
龙 总监
合计 - 2,084,859 0.29 - 253,556 - 2,338,415 0.33
注:1、本公告中公司总股本以截至 2023 年 8 月 18 日收盘后总股本 713,204,991 股计
算。
2、公司副总裁王振华先生持有本公司等待期的股票期权 19.6 万份,公司财务总监姜延
龙持有本公司等待期的股票期权 15.68 万份。
3、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相等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二、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和主要内容
1、计划增持主体: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张津伟先生。
2、计划增持主体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公司股 1,537,505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22%。
3、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 12 个月内无已披露的增持计划;在本次公告前的
6 个月无减持情形。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对公司价值
的认可,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本次合计拟使用增持资金不低于 800 万
元人民币,不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含 9 月 1 日已使用增持金额)。具体增持
数量以增持完成时实际增持的股份数量为准。
6、增持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7、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
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增持计划。
8、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除法律、法
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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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10、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增持计划。
11、本次增持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12、本次增持主体承诺:本次增持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增持人承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次增持完成后的 6 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股份。未来转让公司股份时,将严格遵守法律、 法规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
五、备查文件
增持人员签署的《股份增持结果告知函》、《股份增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