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38 证券简称:中矿资源 公告编号:2021- 028号
债券代码:128111 债券简称:中矿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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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
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学院国际大厦 1504 室。大信在全国设有 31 家分支机
构,在中国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生。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4449
人,其中合伙人 144 人,注册会计师 1203 人,注册会计师较上年增加 25 人。注
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19 年度业务收入 14.9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
中,审计业务收入 13.3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51 亿元。2019 年上市公司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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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客户 165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174.78 亿元,收费总额 2.13 亿元,
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大信为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4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2018-2020 年度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0
年 12 月 31 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债券持有人起诉五洋建设、陈志樟、德邦证券、大信等中介机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中介机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大信不服判决已提出上诉。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018-2020 年度,大信受到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15 次,未受到过刑事
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2018-2020 年度,从业人员中 2 人受到行政处罚、34 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谢泽敏
谢泽敏先生,199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大信执业。兼职情况:担任中国企业财务管理协会常务理事,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教育培训委员会副主任。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辛玉洁
辛玉洁女士,199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先后参与承办过多家公司的 IPO、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2018-2020 年度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家。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冯发明
冯发明先生,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01 年开始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8-2020 年度复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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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的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的定价原则主要是基于审计机构的审计范围、审计内容等因素综合考虑,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公司确认支付大信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0万元(含税)。2021年度审计费用及其他费用将与大信协商确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管理层参考市场水平,根据审计机构的审计范围、审计内容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一) 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认为,经审查,大信具备相应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勤勉尽责、严谨公允、客观独立,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年度审计业务,体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建议续聘大信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二)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大信具备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保证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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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大信在公司 2020 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中,严谨公允、客观独立,较好地完成了双方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大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该项决策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相关审批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三) 董事会审议情况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已经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情况为:9 人同意,0 人反对,0 人弃权。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大信及支付报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大信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