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38 证券简称:中矿资源 公告编号:2020-049号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 年 6 月 18 日,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77,587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20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6月公开发行了 8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0,000 万元,扣除本次保荐承销费用(含税)人民币 2,200 万元后,收到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7,800 万元。另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含税)人民币 514 万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7,28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0 年 6 月 17 日
到位,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0】第 1-00077 号验证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承诺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
根据《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不超过 8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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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收购 Cabot 特殊流体事业部 92,626.03 80,000.00
合计 92,626.03 80,000.00
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自公司审议
可转换公司债券董事会决议日 2019 年 6 月 17 日开始,截至募集资金到账日 2020
年 6 月 17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自筹资金先期投 拟置换金额
号 入金额
1 收购 Cabot 特殊
流体事业部 92,626.03 80,000.00 92,626.03 77,286.00
合计 92,626.03 80,000.00 92,626.03 77,286.00
四、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2,714 万元,其中保荐承销费用
2,200 万元已自募集资金中扣除。截至 2020 年 6 月 18 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
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 301 万元,其中支付审计费 212 万元、律师费 24 万元、资
信评级费用 25 万元及评估机构费用 40 万元。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为 301 万元。
五、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注册会计师出具审核报告及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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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6 月 1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 77,587 万元。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和决策程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本次置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经营成本,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本次资金置换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6 月 18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四)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0】第 1-02447 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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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反映了截至 2020 年 6月 18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
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同意中矿资源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专审字【2020】第 1-02447
号《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
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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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2020 年 6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