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37 证券简称:葵花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8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30 日(星期四)下午 13 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30 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3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30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 楼 107 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关玉秀女士
6、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整体参会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有 71 名,代表股份 310,451,39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53.1595%,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5040%。其中:
(1)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39 名,代表股份289,800,62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6234%,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9450%;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2 名,代表股份 20,650,765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3.5361%,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590%。
2、中小股东参会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69 名,代表股份21,251,39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6389%,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625%。
3、出席、列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逐项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10,425,2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16%;反对 3,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10%;弃权 2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74%。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10,425,2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 99.9916%;反对 3,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10%;弃权 2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74%。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10,425,1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16%;反对 3,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10%;弃权 2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74%。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10,425,2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16%;反对 3,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010%;弃权 2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74%。该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1、整体表决情况:同意 310,401,4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839%;反对 49,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 0.016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该议案获得通过。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1,201,4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7652%;反对 4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的 0.234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05,649,81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 98.4534%;反对 4,798,17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5455%;弃权 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11%。该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整体表决情况:同意 307,076,69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8.9130%;反对 3,371,2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的 1.0859%;弃权 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11%。该议案获得通过。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7,876,69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84.1201%;反对 3,371,2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的 15.8639%;弃权 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60%。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整体表决情况:同意 309,778,0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7831%;反对 650,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份的 0.2095%;弃权 2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74%。该议案获得通过。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0,578,0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6.8317%;反对 650,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的 3.0605%;弃权 2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1078%。
(九)审议通过《关于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整体表决情况:同意 310,444,79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9979%;反对 3,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的 0.0010%;弃权 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11%。该议案获得通过。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1,244,79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的 99.9689%;反对 3,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的 0.0151%;弃权 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0160%。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对 2023 年度工作进行了述职。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全文已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张晓庆、赵婉宇
3.见证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