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737 深市 葵花药业


首页 公告 葵花药业: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葵花药业: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30

葵花药业: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002737      股票简称:葵花药业          公告编号:2020-063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0 年 9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
宝东先生召集,会议通知及议案于 2020 年 9 月 25 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
议应参加表决监事三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三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通讯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年度审计工作量及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本次监事会推选那春艳女士、何岩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1推选那春艳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2.2推选何岩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经审查,上述人员具备担任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公司对第三届监事会各位监事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第四届监事会成员就任之前,原监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责。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 9 月 29 日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那春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 年生,本科学历。现任本公司行政管理中心总监,五常葵花阳光米业有限公司董事,拟任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那春艳女士不持有公司股份,那春艳女士与公司其他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那春艳女士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何岩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 年生,高中学历。2008 年曾获得哈尔滨市劳动模范称号。曾任葵花药业集团医药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经理、总裁办副主任、营销管理中心总监、葵花药业集团医药有限公司普药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葵花药业集团医药有限公司普药人事行政总监。拟任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何岩女士不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何岩女士与公司其他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何岩女士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上述拟任非职工代表监事均不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