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37 股票简称:葵花药业 公告编号:2019-071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5,000-10,000 万元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 22元/股(含本数),预计回购数量:2,272,728 股-4,545,454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39%-0.78%,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披露《回购报告书》。
有关上述回购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公告。
一、 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2019年12月5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70,35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634%,最高成交价14.29元/股,最低成交价14.14元/股,成交总金额527.1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 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方式、回购数量、回购交易的委托时段、回购价格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2、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年12月5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4,673,526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1,168,381股)。
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