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37 股票简称:葵花药业 公告编号:2019-026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0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1、提议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提议理由:基于公司当前稳定的经营情况以及良好的发展前景,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3、利润分配的具体内容: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63,277,153.72元(合并),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36,697,272.48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66,972,724.78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6,697,272.48元。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545,845,731.24元(合并口径),母公司未分配利润847,289,035.57元。按《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期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47,289,035.57元。
公司以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58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0元(含税),共分配利润58,400万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分配比例将按照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审议程序
1、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是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状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事项说明
1、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回报规划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经营业绩稳健、财务状况良好、现金流充足,本次利润分配不会造成公司现金流资金短缺,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同时,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利益,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
2、公司过去12个月内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年8月,因公司“重庆公司‘退城入园’搬迁扩建项目”、“伊春公司扩产改造项目”、“唐山公司现代生物制药项目”已建设完毕,经保荐人、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并根据2018年8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18年9月26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共计9,753.90万元(本次转结金额仅为结项项目本金,不含账户利息及理财收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未来12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3、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备查文件:
1、《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