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36 证券简称:国信证券 公告编号:2023-05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3日(周五)下午2: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1月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3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华一路125号国信金融大厦裙楼3楼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召开。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纳沙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 32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7
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会议的股东 25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代表股份数量 7,911,828,995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5,817,356,805
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会议的股东 2,094,472,190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代表股份数量占公司有 82.3083%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60.5191%
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会议的股东 21.7892%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出席情况:
1、董事出席情况:张纳沙董事长以现场方式出席,邓舸、姚飞、刘小腊、李双友、张雁南、白涛、郑学定、金李8位董事以电话方式出席。
2、监事出席情况:李保军监事会主席、洪伟南监事以现场方式出席,许禄德监事以电话方式出席。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张蕊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议案表决情况: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7,911,798,295股 99.9996% 30,100股 0.0004% 600股 0.0000%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940,323,331股 99.9967% 30,100股 0.0032% 600股 0.000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敖华芳、曹倩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