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国信证券 证券代码:002736 编号:2021-019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 6 楼
首席合伙人 胡少先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03 人
上年末执业人员 注册会计师 1,859 人
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37 人
业务收入总额 30.6 亿元
2020年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27.2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8.8 亿元
客户家数 511 家
审计收费总额 5.8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020年上市公司 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电力、热
(含 A、B 股)审 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交通运
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输、仓储和邮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租
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
业,采矿业,住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何时成 何时开 何时开 何时开始
项目组 姓名 为注册 始从事 始在本 为本公司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
成员 会计师 上市公 所执业 提供审计 司审计报告情况
司审计 服务
2020 年,签署恒丰纸业、
宏润建设上市公司 2019 年
项目合 度审计报告;
伙人、 2019 年,签署深南电路、
签字注 燕玉嵩 2014 年 2011 年 2019 年 2011 年 国信证券上市公司 2018 年
册会计 度审计报告;
师 2018 年,签署深南电路、
国信证券、民德电子上市公
司 2017 年度审计报告。
签字注 2020 年,签署国信证券上
册会计 黄燕 2019 年 2014 年 2019 年 2014 年 市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报
师 告。
2020 年,签署浙江医药、
景兴纸业、开山股份上市公
司 2019 年度审计报告;复
核国信证券、蓝思科技
质量控 2019 年度审计报告;
制复核 张颖 2003 年 2003 年 2006 年 2019 年 2019 年,签署浙江医药、
人 景兴纸业、江山欧派上市公
司 2018 年度审计报告;
2018 年,签署莎普爱思、
开山股份上市公司2017年
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不超过140.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33万元,以工作量及业务复杂程度为计算基础,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增加10%。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审计工作程序等相关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宜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2020年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审计责任和义务,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我们认为,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以及2021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以及2021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同意
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相应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73.8万元,如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变更导致审计费用增加,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