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国信董(决)字【2008] 07号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8
年4月2日在深圳茵特拉根华侨城酒店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
事8名,王国刚董事授权委托穆德骏董事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何如董事长
生持。会议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以下事项,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
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首次公歼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的要求,公
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上市的具体方案为: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数量: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20亿股,每
股面值人民币1元,并申请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
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表决结果: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定价方式:通过向询价对象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问,在价格区间
向询价对象进行累计投标询价,并根据累计投标询价结果和市场情况等确定发行
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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