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35 股票简称:王子新材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提前解除质押、质押
及补充质押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王进军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王进军
先生通知,获悉王进军先生将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提前解除质押、质押
及补充质押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提前解除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押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质押起 质押到 解除质
名称 或第一大股东及 股份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始日 期日 押日期 质权人
其一致行动人 (股)
2023 年 2024 年 2024 年 国泰君
王进军 是 28,000,000 26.10% 7.16% 11 月 16 5 月 16 2 月 6 安证券
日 日 日 股份有
限公司
合计 28,000,000 26.10% 7.16% - - - -
二、本次股份质押及补充质押基本情况
股 是否为控股股 本次质押股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为
东 东或第一大股 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补充质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押用
名 东及其一致行 (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押 始日 期日 途
称 动人
王 2024 年 2025 年 招商证
进 是 30,660,000 28.58% 7.84% 否 否 2 月 5 2 月 4 券股份 个人资
军 日 日 有限公 金需求
司
2024 年 2025 年 招商证
2,000,000 1.86% 0.51% 否 是 2 月 6 2 月 4 券股份 个人资
日 日 有限公 金需求
司
合计 32,660,000 30.44% 8.35% - - - - - -
注:如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与合计数存在尾数差异,系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 2024 年 2 月 6 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本次质押及 本次质押及 占其所 占公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 解除质押前 解除质押后 持股份 司总 已质押股份 占已质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
称 (股) 例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比例 股本 限售和冻 押股份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量(股) 量(股) 比例 结、标记数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量(股)
王进军 107,275,573 27.44% 28,000,000 32,660,000 30.44% 8.35% 32,660,000 100% 47,796,680 64.06%
王武军 18,142,578 4.64% 0 0 0% 0% 0 0% 13,606,933 75.00%
王孝军 11,250,400 2.88% 0 0 0% 0% 0 0% 0 0%
王娟 3,161,480 0.81% 0 0 0% 0% 0 0% 0 0%
合计 139,830,031 35.77% 28,000,000 32,660,000 23.36% 8.35% 32,660,000 100% 61,403,613 57.30%
注:如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与合计数存在尾数差异,系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截至2024年2月6日,王进军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39,830,03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5.77%。本次变动后,王进军及其一致行动人处于质押状态的
股份累计为 32,660,000 股,占王进军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总数的 23.36%,占公司
总股本的 8.35%。
四、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质押是控股股东为降低其融资成本而做的置换,不涉及质押融资用
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0 股,占其
所持股份比例 0.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0%,对应融资余额 0 元;未来一年内到
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32,660,000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23.36%,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8.35%,对应融资余额 100,000,000 元。还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控股股东
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付能力。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公司生产经营正常,随着去年内部降本增效的一系列举措,2023 年度未经审计的净利润同比有所增长。公司控股股东长期看好公司发展,其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包括但不限于购销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或控制权稳定、三会运作、日常管理)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业绩补偿义务履行情况,亦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后续若出现平仓风险,公司控股股东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追加质押股份、追加担保物或追加保证金等应对措施。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的股份质押及相关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特此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