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35 股票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1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9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35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739
万股,授予价格为 11.93 元/股,授予日为 2023 年 2 月 9 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
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已经公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2、激励对象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人员,共计 36 人。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授予数量
公司用于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总数合计不超过 740 万股,占本计划草
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13,285,380 股的 3.47%,本计划不预留股份。
本次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
4、授予价格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每股 11.93 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后,
激励对象可以每股 11.93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限制性股票。
5、解锁安排
本次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日起 1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30%
日起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日起 30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40%
日起 42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日起 4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30%
日起 5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6、解锁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指标要求
本计划的解除限售的考核年度为 2023-2025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
考核一次,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解除限售条件。
限制性股票的各年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5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0%
注:(1)以上净利润指标均指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如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指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年度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2)个人业绩考核指标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对个人进行绩效考核。
考核结果评定方式如下:
考评结果 A B C D
标准系数(S) 1 0.8 0.6 0
若解除限售上一年度公司层面考核合格,则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按如下方式计算:
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可解除限售额度×标准系数。
激励对象当年未能解除限售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本计划回购注销。
7、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价格的调整情况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自 2022 年 12 月 5 日起在公司内部公示 10 天。截止至 2022 年 12 月 14日 18 时,
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
鉴于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根据《深
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同意公司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为:授予的激励股票数量由不超过 740 万股
调整为 739 万股,授予人数由 36 人调整为 35 人,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成
本摊销预测做相应调整。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经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2 年 12 月 2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022 年 12 月 5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14 日 18 时止,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
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截止至 2022 年 12 月 14 日 18 时,
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
3、2022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
4、2023 年 2 月 9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聘请的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关调整与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于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
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才能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
进行利润分派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激励对象成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或监事;
(6)激励对象成为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
其配偶、父母、子女;
(7)激励对象知悉内幕信息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不属于内幕交易的情形除外)或泄露内幕信息而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9)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董事会关于授予条件满足情况的说明
1、经董事会审核,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上市后最近36 个月内未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派的情形;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认定不能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2、经董事会审核,所有激励对象最近 12 个月内未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所有激励对象最近 12 个月内未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所有激励对象最近 12 个月内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作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对象的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激励对象未成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或监事;激励对象未成为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不存在知悉内幕信息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不属于内幕交易的情形除外)或泄露内幕信息而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情形;所有激励对象均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所有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能作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形;且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一)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性质
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均为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二)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
1、激励计划的授予日:2023 年 2 月 9 日
2、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11.93 元/股
3、激励计划的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
授予对象及数量:向 35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739 万股,具体分配如
下:
姓名 职务 拟授予限制性股 占拟授予限制性股票 占本计划公告日股
票数量(万股) 总数的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周之音 副总裁 10 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