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35 股票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1-095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专利权质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8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专利权质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为拓宽融资渠道,同时降低融资成本,更好的经营业务,公司拟向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小额贷款”)申请人民币 5,000 万元综合授信,同时公司将以名下有权处分的一项专利质押给高新投小额贷款,并委托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融资担保”)为公司本次事项提供保证担保,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进军为前述担保提供反担保。本次申请的综合授信将用于公司日常业务运营,期限为自授信额度合同生效之日起 360 日。公司董事会同意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用款需求办理有关综合授信及质押手续,并代表公司签署办理综合授信及质押手续所需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
以上贷款额度方案最终以实际审批结果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以专利权质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额度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手基本情况
1、贷款方
名称: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深南东路 2028 号罗湖商务中 35 楼 10-25
单元
法定代表人:曾珲
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 年 5 月 13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060169615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是:专营小额贷款业务(不得吸收公众存款)。
股权结构: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100%股权
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公司无关联关系,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担保方
名称: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城东社区深南东路 2028 号罗湖商务中心3510-23 单元
法定代表人:刘苏华
注册资本:70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 年 4 月 1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71956268F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为企业及个人提供贷款担保、信用证担保等融资性担保;开展再担保业务;办理债券发行担保业务;兼营诉讼保全担保、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自有物业租赁。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及出资信息 持股比例
1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46.3356%
2 深圳市罗湖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27.0686%
3 深圳市财政金融服务中心 26.5958%
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公司无关联关系,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反担保方
姓名:王进军
身份证号码:511113197010******
住所:四川省乐山市金口河区
王进军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贷款及质押担保的基本情况
1、贷款人: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2、贷款币种和额度:人民币 5,000 万元,公司可在贷款额度内按实际需求向金融机构申请;
3、贷款期限:自授信额度合同生效之日起 360 日,贷款期间以实际签署的借款合同约定的日期为准;
4、贷款利率:以双方实际签署的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为准;
5、质押担保的贷款额度:人民币 5,000 万元;
6、担保措施:
(1)以公司名下有权处分的一项发明专利作为质押担保,该专利为:一种高阻隔生物降解材料及其制备方法以及应用(专利号:ZL201710258157.8)。
(2)高新投融资担保为上述贷款向高新投小额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借款合同确定的借款期限。
具体贷款条款及担保措施,以各方最终签署的各项合同为准。公司管理层提请董事会授权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用款需求办理有关贷款及质押手续,并代表公司签署办理贷款及质押手续所需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进军向高新投融资担保提供反担保,担保期限为合同确定的保证期限。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以专利权质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额度事项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同时降低融资成本,更好的经营业务,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以专利权质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额度事项,
拓宽了公司融资渠道,降低了融资成本,有助于公司更好的经营业务。同时,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相关风险可控。本次交易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拟向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 5,000 万元综合授信,并委托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公司本次事项提供担保,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进军为前述担保提供反担保。同时公司将以名下有权处分的一项专利质押给高新投小额贷款,作为本公司向高新投小额贷款申请的 5,000 万元综合授信的担保。本次公司以自有专利权进行质押以申请综合授信,有助于拓宽融资渠道,同时降低融资成本,更好的经营业务,不会影响公司相关专利权的正常使用,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