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35 股票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18-015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
实施进展的公告
控股股东王进军及一致行动人王武军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7年12月7日接到控股股东王进军先生及一致行动人王武军先生出具的《关于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159,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3.75%)。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8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108)。
2018年3月28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王进军先生及一致行动人王武军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情况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前一个交易日,控股股东王进军先生及一致行动人王武军先生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前一个交易日,控股股东王进军及一致行动人王武军先生减持计划时间已经过半,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控股股东王进军先生及一致行动人王武军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具体减持时间、数量和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能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3、本次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股份减持进展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4、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控股股东王进军先生及一致行动人王武军先生、王孝军先生、王娟女士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其所作出的承诺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王进军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三、备查文件
王进军和王武军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