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19-098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本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办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 30%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已经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18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18 年 9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公司监事会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18 年 9 月 14 日,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相关事项。2018 年 9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公司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8 年 9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 2018 年 9 月 25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 71 名激
励对象首次授予 454.3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5.62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发表了独立意见,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2018 年 11 月 6 日,公司收到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审核确认的有关本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证明文件。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8 日披露了《公司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计划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 2018 年 11 月 9 日上市。
6、2019 年 1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已离职的本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张拥军先生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0,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19 年 3 月 7 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
理完毕回购注销手续并披露了《公司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8、2019 年 9 月 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权益分派,本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从 5.62 元/股调整为 5.27 元/股;确定 2019 年 9 月 2 日为本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
的授予日,向 2 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 45.70 万股。公司披露了《公司监事会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名单核查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9、2019 年 9 月 17 日,公司收到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审核确认的有关本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证明文件。公司于 2019 年 9月 18 日披露了《公司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
成的公告》,本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19 年 9 月 19 日上市。
10、2019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符合本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 70 名激励对象办理相关解除限售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设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一)锁定期已满
根据本计划的相关规定,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首次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在满足本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的情况下,激励对象可在随后的 36 个月内分三期解除限售。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解除限售数量为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总数的 30%。公司确定的首次授予日为 2018 年 9 月 25 日,公司首次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锁定期已届满。
(二)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说明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条件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 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
1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除限售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公司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1)最近 12 个月内年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 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
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业绩考核条件: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
以 2017 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2018 司 2017 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
年净利润增长不低于 20%。 的净利润为 137,323,646.53
3 注:以上“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公司合并后的归属上 元,2018 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的净利润为 206,113,576.77
元,增长率为 50.09%,公司净
利润增长率达到了业绩指标
考核条件。
根据公司现有考核办法,激励对象前一个会计年度考 2018 年度,70 名首次授予限
4 核结果为合格以上。“合格”解除限售比例为 70%,“优 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绩效考核
秀或良好”解除限售比例为 100%。 均为优秀或良好,满足解除限
售条件。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设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股票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因本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张拥军先生离职,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5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张拥军先生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71 人
变更为 70 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454.3 万股变更为 452.3 万股。
因公司权益分派,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本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从 5.62 元/股调整为 5.27 元/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公司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公司 2018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无差异。
四、本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对象及可解除限售数量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70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135.69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48%。 本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对象及可解除限售数量如下: 单位:万股
本次获授限制性 本次解除限售的 剩余未解除限售的
姓名 职 务 股票数量 限制性股票数量 限制性股票数量
孙敬权 董事、总经理 70.00 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