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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734 深市 利民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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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民股份: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6-04-14

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6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情况
    近日,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委内瑞拉对外贸易公司(CORPOVEX)签订了农用化学品采购合同,该项目总金额为46,935,111.42美元(按照 2016年4月12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美元对人民币6.4616 元计算,约合人民币30,327.59万元)。
    本合同的签订,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行为,不需要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本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采购方:委内瑞拉对外贸易公司(CORPOVEX),根据2013年11月21日第601号法令的授权(该法令发布于2013年11月29日第6,116号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官方公报号外)、以及合法登记的注册文件和章程文件(于2014年2月26日由首都区第5商业登记处合法登记,记录于第28-A册第21条,并发布于同一天的委内瑞拉玻利瓦尔共和国第6127(E)号官方公报)的授权而创建。
    2、代表人:委内瑞拉人 GIUSEPPENGELOYOFFREDAYORIO。
    3、地址:加拉加斯,Chacao区,Blandin大街,MatadeCoco商业中心,SENIAT
大楼3楼。
    3、关联关系:公司与委内瑞拉对外贸易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本公司与委内瑞拉对外贸易公司未发生类似业务。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
    甲方或采购商:委内瑞拉对外贸易公司(CORPOVEX);
    乙方或公司: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签订时间:北京时间 2016年4月12日。
    3、合同生效时间:从本合同被签署之日起,本合同将生效。
    4、合同标的:代森锰锌等农用化学品。
    5、合同总金额:总金额为46,935,111.42美元 (按照 2016年4月12日银
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1美元对人民币6.4616元计算,约合人民币
30,327.59万元)。
    6、合同交货时间:从签署本合同并支付预付款之日起,公司将在连续的90天内,将货物交付采购商。
    7、付款条件和方式:
    针对货物的供应,采购商将通过银行机构,采用以下方式,用美元进行付款:(1)根据合同的相关规定且从公司向采购商提交“预付款申请信”之日起,将在30个工作日内,按照货物总费用的50%即23,467,555.71美元的金额,完成预付款。
    (2)从公司向采购商报送采购商所要求相关文件之日起,在30个工作日内,采购商将根据本条款中规定的比例,按照发送的批次数量,支付货物总费用的40%,即18,774,044.57美元:
    (3)从公司向采购商报送采购商所要求相关文件之日起,在30个工作日内,采购商将根据本条款中规定的比例,按照交付的批次数量,支付货物总金额的10%,即4,693,511.14美元:
    8、罚款:
    (1)若由于公司的原因而未履约(其中,从商定的交货日期开始,货物的交付或货物的替换的延时超过了1个月),采购商可通过书面通知,废除本合同,并可驳回被延误的货物和已交付的货物(若上述未交付的货物导致已交付的货物无法被使用),且公司应针对上述货物对采购商付款。
    (2)在本合同的执行过程中,要求进行更改或不更改而产生的费用,将由提出更改的一方承担,并应立刻支付给另一方。应针对上述付款提交相应的发票。
在上述发票中,应明确列出产生的费用和提供的服务。
    (3)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在规定的文件的交付方面,若公司未履约,采
购商每天将从合同总金额中扣除0.26%。上述罚款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8%。从进行相应付款之时起,该罚款将生效。
    (4)若公司发送了混装货物,采购商将针对作为混装货物发送的每个批次,扣除该货物部分的0.26%的金额。上述罚款的总金额不得超过货物总价的8%。公司应承担超出的额外批次的货物的拆箱过程、拆分、货物储存、空集装箱退还的费用,以及与装卸和操作相关的所有费用。
    特别说明:双方明确同意:采购商可根据本条款及其子条款中规定的罚款事项,从待支付给公司的金额中进行扣除。上述扣款不影响因上述不履约情况而施加的相应于损失和损害的处罚。
    9、争议的解决:关于本合同的存在、延续、中断和履行的任何争议或分歧,将从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提出争议之日起,在30个工作日的最大期限内,由双方通过调解途径直接解决。
    10、合同条款的其他约定。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公司与采购商签订的合同金额合计达人民币30,327.59万元,占经审计后公司2015年全年营业收入的36.34%。本次合同的履行对于公司2016年度业绩的持续增长将产生积极影响。
    2、此次海外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打开公司的国际知名度,扩大公司的海外市场,夯实公司的海外发展战略。
    3、本次合同签订为公司日常性经营行为,不涉及关联交易,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对上述合同当事人产生依赖性。
    五、合同履行风险提示
    1、因本次交易对方与公司签订合同金额较大,存在因其他方原因而导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风险。
    2、存在因公司原因或未达到验收要求原因不能按时足额交货,可能导致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
    3、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还可能面临外部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突发意外事件,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所带来的风险。合同最终执行收益情况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 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委内瑞拉对外贸易公司(CORPOVEX)和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关于农用化学品采购的合同;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