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现将该议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聘请专业审计机构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 年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2023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3,878.75 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9,666.13 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3 年度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截止至报告期末,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41,340.61 万元。
为充分保护投资者利益,更好回报投资者,与投资者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结合目前公司良好的财务状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下阶段发展资金的前提下,经公司提议,公司董事会提出如下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总股本 384,214,9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57,632,236.95 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权益分派相关事宜。
截止目前,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累计持有股份 4,560,000 股,按公司目前总股本384,214,913股扣减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379,654,913股为基数进行测算,现金分红总金额为 56,948,236.95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如公司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发生变化,公司拟保持分配总额不变,按照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确定的现金分红比例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结合公司发展阶段,制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的利润分配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具备合理性。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
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规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本
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