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0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24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
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384,214,913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现金红利分配总额为38,421,491.30 元。本次股利分配后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另外,公司本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本次分配方案以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分配。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84,214,913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6 月 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6
月 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6 月 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6 月 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关于除权除息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38,421,491.30 元=384,214,913 股×0.1 元/股。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1 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 0.1 元/股=38,421,491.30÷384,214,913 股)。综上,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 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同富工业区雄韬科技园
咨询联系人:林伟健
咨询电话:0755-66851118 转 8245
传真电话:0755-66850678 转 8245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