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3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 2023 年度预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情况:
因公司的发展需要,2023 年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
总额不超过 76.25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贷,在年内可循环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1、拟向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
2、拟向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
3、拟向华侨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7 亿;
4、拟向汇丰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1 亿元;
5、拟向兴业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
6、拟向广发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
7、拟向中国银行深圳坪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
8、拟向上海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
9、拟向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
10、拟向交通银行深圳景田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
11、拟向渤海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
12、拟向平安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
13、拟向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
14、拟向深圳农村商业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
元;
15、拟向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
16、拟向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
17、拟向花旗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
18、拟向大华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
19、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振华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
20、拟向华夏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
21、拟向华润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
22、拟向北京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
23、拟向浙商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
24、拟向宁波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
25、拟向江苏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
26、拟向玉山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 亿元;
27、拟向杭州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
28、拟向澳门国际银行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
29、拟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5 亿
30、拟向上海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
31、拟向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
以上根据授信、借款的实际情况,由子公司湖北雄韬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雄韬锂电有限公司、深圳市雄瑞贸易有限公司、香港雄韬电源有限公司及深圳市氢雄燃料电池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以上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及条件为准。上述授信总额度内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表决,年度内银行授信额度超过上述范围的须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执行。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的具体借款事项,公司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所有文件。
二、会议审议情况
2022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申请授信额度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是公司实现业务发展和正常经营所需要。通过银行授信的融资方式补充公司的资金需求,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增加公司经营实力,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有利于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