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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733 深市 雄韬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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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韬股份: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9

雄韬股份: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1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现将该议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聘请专业审计机构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 年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2021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2,165.26 万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1,604.84 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1 年度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截止至报告期末,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1,978.58 万元。

    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提出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1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1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1 年度业绩亏损,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

    综上,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生产经营实际,结合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
展态势以及公司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现金流的稳定性和长远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拟定 2021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的重视以现金分红方式对股东进行回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股东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认为: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和发展情况等因素,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侵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请董事会将上述预案提请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经审核,董事会制定的《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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