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19-142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下属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十三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下属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以人民币 3,000 万元转让控股子公司浙江氢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氢途”)15%股权给深圳韬略新能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韬略新能源股权投资基金”),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持有浙江氢途 38.4167%股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对关联法人的规定,本次
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三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深圳韬略新能源股权投资基金的股东,公司董事张华农先生与徐可蓉女士为深圳市三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因此本次交易,董事张华农先生与徐可蓉女士回避表决该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三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深圳韬略新能源股权投资基金的股东,公司董事张华农先生与徐可蓉女士为深圳市三瑞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对关联法人的规定。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标的名称:深圳韬略新能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主体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执行事务合伙人:浙商创业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4、成立日期:2018 年 2 月 09 日
5、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6、经营范围: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股权投资。
7、股权结构:
名称 出资比例 认缴出资额
浙商创投股份有 限公司 40.36% 11,300万元
深圳市引导基金 投资有限公司 30.00% 8,400 万元
深圳市三瑞科技 发展有限公司 28.57% 8,000 万元
浙商创业投资管 理(深圳)有限公司 1.07% 300 万元
8、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日 2019 年 9月 30日
资产总额 27,570.58 27,021.27
负债总额 0 0
净资产 27,570.58 27,021.27
营业收入 0 0
营业利润 -429.42 -549.31
净利润 -429.42 -549.31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1、标的名称:浙江氢途科技有限公司
2、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资本:1578.947 万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周鸿波
5、成立日期:2016 年 08 月 31 日
6、住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吕山乡工业集中区
7、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电气设备、能源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的生产技术开发;批发、零售:汽车零部件、汽车动力系统、汽车电子部件、电气设备、仪器仪表、计算机软硬件;电动汽车生产技术开发、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8、股权结构情况
(1)目前标的公司的股权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深圳市雄 韬电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53.4167%
周红波 16.18%
郭志阳 11.16%
袁洁 6.33%
杭州鸿途 能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12.9133%
(2)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的股权结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8.4167%
周红波 16.18%
郭志阳 11.16%
袁洁 6.33%
杭州鸿途 能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12.9133%
深圳韬略新能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15.00%
9、标的公司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日 2019 年 9月 30日
资产总额 2,924.87 2,918.93
负债总额 904.94 913.28
净资产 2,019.93 2,005.65
营业收入 525.33 912.87
营业利润 -680.20 -128.19
净利润 -667.07 -133.08
10、本次转让的支付方式
本次交易,公司以人民币 3,000 万元转让浙江氢途 15%股权给深圳韬略新能
源股权投资基金,深圳韬略新能源股权投资基金以货币方式向公司支付相关股权转让款项。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仍持有浙江氢途 38.4167%的股权。
(二)定价政策
本次交易的定价政策根据对标的股权市场交易案例参考对比,经交易各方协商最终确定本次参照浙江氢途最新股权交易估值 20,000 万元,最终成交价格为人民币 3,000 万元,本次交易遵循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均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一)项目概况
转让方: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深圳韬略新能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转让方同意按照协议规定的条款条件向受让方转让其持有的浙江氢途 15%
的股权份额,对应注册资本 236.8421 万元(简称“标的股权”),受让方同意受让标的份额。
(三)股权转让价款及其支付方式
转让方同意将标的股权以人民币 3,000.00 万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同意按
此金额购买上述股权。
(四)交割先决条件以及保证
1、转让方保证所转让给受让方的股权是转让方在浙江氢途合法拥有的股权,转让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转让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转让方保证转让予受让方的股权为解除限售之股权。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2、转让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浙江氢途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受让方享有与承担。
(五)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