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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733 深市 雄韬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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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韬股份: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4


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5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现将该议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8年财务概况

  公司聘请专业审计机构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4,224,400.58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4,264,731.21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8年度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截止至报告期末,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55,846,199.35元。

  二、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鉴于公司2018年生产经营状况较好,业绩符合预期,现金流充足,在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原则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拟提出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以总股本350,113,2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52,516,981.05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权益分派相关事宜。

  特别提示:在本分配预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说明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有关利润分配的原则及规定。

  (二)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2018年,电池行业竞争激烈,新能源市场发展迅猛,公司经营发展充满机遇和挑战。公司紧密围绕贴近终端客户需求并提供最优解决方案的经营思路,扎实做好生产经营,收入持续增长。2018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5,616.48万元,同比增长11.2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9,422.44万元,同比增长159.41%。2018年,公司在氢燃料电池投资建设开始呈现较好的利润收益;锂离子电池业务销售额及利润大幅度增长;在中美贸易摩擦的环境下,越南工厂订单饱满,销售额和利润大幅度提高;公司努力降低公司产品成本,为客户提供更多的增值服务,从而获得较大的利润增长空间;公司开展系列的开源节流工作,费用支出减少;公司转让前期股权投资项目的部分股权,获得投资收益;公司与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资金以及美元升值,汇兑收益增加。以上原因影响了公司利润,公司净利润较2017年有较大提升,随着新能源市场不断成熟,公司新能源产品逐步量产,未来前景乐观。本分配预案的制定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存在损害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在本预案披露前,公司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做好信息保密工作,未发现信息泄露或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