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6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8月16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8月10日通过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华农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到9名。公司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编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本次延期的募投项目为“越南新建极板二厂投资项目”“10亿瓦时动力锂电池新能源建设项目”、“燃料电池等项目研发中心及能源互联网云平台开发项目”,其他募投项目保持不变。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以总股本350,113,2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17,505,660.35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拟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协议>的议案》;
公司于2017年10月29日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框架性《投资合作协议》,现公司为推进雄韬氢能武汉产业园项目,公司拟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进一步的《投资协议》。合作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公司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雄韬氢能武汉产业园项目等相关事项达成共识。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协议>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2018年9月4日(星期二)下午14:30在公司三楼大会议室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议案:
1、《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2、《关于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3、《关于拟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投资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