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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733 深市 雄韬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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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韬股份: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0

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韬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0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

的议案》。现将该议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7年财务概况

    公司聘请专业审计机构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7年财务报表及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2017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6,322,754.46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7,265,000.89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7年度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截止至报告期末,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89,290,105.47元。

二、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鉴于公司2017年生产经营状况一般,业绩有所下滑,现金流暂时充足,在

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原则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拟提出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以总股本350,113,2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17,505,660.35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权益分派相关事宜。

    特别提示:在本分配预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说明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有关利润分配的原则及规定。

    (二)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2017 年,电池行业竞争激烈,新能源市场发展迅猛,公司经营发展充满机

遇和挑战。公司紧密围绕贴近终端客户需求并提供最优解决方案的经营思路,扎实做好生产经营,收入持续增长。2017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5,642.54万元,同比增长6.2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3,632.28万元,同比下降-69.74%。2017年,公司加大了燃料电池产业链、IDC项目、储能项目、锂离子动力电池等新能源领域的投入,报告期内暂时无法产生效益;原材料铅锭采购价格快速上升,导致短期毛利率降低;人民币汇率变动较大,汇兑损失大幅度增加;公司深圳生产基地铅酸电池部分业务转移至湖北、越南生产基地,转移过程中部分产能浪费,费用增加。以上原因影响了公司利润,公司净利润有所下滑,但随着新能源市场不断成熟,公司新能源产品逐步量产,未来前景乐观。本分配预案的制定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存在损害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在本预案披露前,公司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做好信息保密工作,未发现信息泄露或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会议决

议》;

    2、《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8年第三次会议决

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2018年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