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24-012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促进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思特瑞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特瑞锂业”)生产经营发展,思特瑞锂业向关联方四川思特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特瑞科技”)、四川鼎暮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四川鼎暮”)和四川潞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四川潞瑞”)借款,关联方思特瑞科技、四川鼎暮和四川潞瑞分别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思特瑞锂业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借款额度,借款利率不高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一年期)(即 LPR),借款期限为 1 年,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且资金实际到账之日起计算。
2、陈思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为思特瑞科技、四川鼎暮和四川潞瑞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该事项,公司关联董事陈思伟、李强、杨春晖已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上市公司无相应担保”的情形,因此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四川思特瑞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四川思特瑞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100MA62L5HC44
法定代表人 陈思伟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 6,720.4411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成都高新区汇川街 166 号 2 栋 3 层附 308 号
主要办公地点 成都高新区汇川街 166 号 2 栋 3 层附 308 号
2、关联关系说明
鉴于陈思伟为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同时陈思伟为思特瑞科技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修订)》等规定,思特瑞科技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方。
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思特瑞科技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思特瑞科技 2022 年和 2023 年前三季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2023 年 1-9 月 2022 年度
1 总资产 20,905.75 13,626.10
2 净资产 19,173.53 13,684.18
3 营业收入 44.98 162.33
4 净利润 5,375.43 10,782.24
(二)四川鼎暮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四川鼎暮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1526MA7M3WA23F
执行事务合伙人 陈思伟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 959.669511 万元人民币
主要经营场所 四川省绵竹市高新区江苏工业园南通路 7 号
2、关联关系说明
鉴于陈思伟为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同时陈思伟为四川鼎暮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修订)》等规定,四川鼎暮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方。
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四川鼎暮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四川鼎暮 2022 年和 2023 年前三季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2023 年 1-9 月 2022 年度
1 总资产 4,952.69 961.20
2 净资产 1,239.50 959.20
3 营业收入 0 0
4 净利润 4,942.57 -0.47
(三)四川潞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四川潞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1526MA7M3WA23F
执行事务合伙人 陈思伟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 2941.1775 万元人民币
主要经营场所 四川省绵竹市高新区江苏工业园南通路 7 号
2、关联关系说明
鉴于陈思伟为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同时陈思伟为四川潞瑞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四川潞瑞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方。
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四川潞瑞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四川潞瑞 2022 年和 2023 年前三季度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2023 年 1-9 月 2022 年度
1 总资产 10,527.44 2,941.79
2 净资产 3,799.27 2,939.79
3 营业收入 0 0
4 净利润 15,252.17 -1.39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为促进公司控股子公司思特瑞锂业生产经营发展,关联方思特瑞科技、四川鼎暮和四川潞瑞分别向思特瑞锂业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借款额度,借款利率不高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一年期)(即LPR),借款期限为 1 年,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且资金实际到账之日起计算。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为关联方思特瑞科技、四川鼎暮和四川潞瑞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思特瑞锂业提供借款,用于未来企业经营发展使用。借款利率不高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一年期)(即 LPR),且公司无需提供相应担保。该交易的定价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思特瑞科技、四川鼎暮和四川潞瑞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均处于良好状态,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
除本次披露的关联交易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思特瑞科技、四川鼎暮分别向思特瑞锂业提供 3,000 万元人民币借款额度。
五、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一致认可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交易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备查文件
1、《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一次会议
决议》
4、《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