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0-085
2020 年 10 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郭英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锡燕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越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
减
总资产(元) 3,848,391,245.75 3,402,079,804.50 13.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元) 1,261,932,396.01 1,230,116,017.66 2.59%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年初至报告期末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
期增减 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474,057,241.23 -28.87% 1,612,814,589.03 -8.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元) 3,837,057.29 -92.70% 35,658,718.35 55.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3,688,236.78 -92.91% 34,082,430.82 44.2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元) 32,635,827.20 164.41% 37,437,351.70 -60.2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 -95.24% 0.14 55.5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 -95.24% 0.14 55.5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29% -93.36% 2.73% 39.29%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
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2,453,672.57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88,143.70
减:所得税影响额 488,269.7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971.62
合计 1,576,287.5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20,763 股股东总数(如有)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比 持有有限售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例 持股数量 条件的股份
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深圳市翠艺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30.53% 78,200,000 0 质押 29,100,000
郭英杰 境内自然人 6.42% 16,456,000 12,342,000
马俊豪 境内自然人 4.96% 12,717,978 11,459,608
郭琼雁 境内自然人 3.84% 9,836,190 0
周应龙 境内自然人 3.44% 8,817,055 0
李玉昆 境内自然人 2.65% 6,782,283 6,782,283
郭裕春 境内自然人 2.39% 6,120,000 4,590,00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 国有法人
任公司 1.27% 3,256,350 0
方嘉凯 境内自然人 1.00% 2,561,500 0
徐东英 境内自然人 0.50% 1,275,000 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深圳市翠艺投资有限公司 78,2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78,200,000
郭琼雁 9,836,190 人民币普通股 9,836,190
周应龙 8,817,055 人民币普通股 8,817,055
郭英杰 4,114,000 人民币普通股 4,114,00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256,350 人民币普通股 3,256,350
方嘉凯 2,561,500 人民币普通股 2,561,500
郭裕春 1,53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530,000
徐东英 1,275,000 人民币普通股 1,275,000
马俊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