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1、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萃华珠宝”或“发行人”)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3]42号)、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9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4]11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4]77号)(以下简称
“《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4]77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备案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4]77号)等相关
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关于网下
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深圳市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14年修订)。
本次发行在投资者资格、网下发行比例、回拨机制、定价原则、配售原则
等方面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2、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承
销商”或“广发证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
读本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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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按照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发行人所在行业为
C18“纺织服装、服饰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
平均市盈率为25.45倍(截止2014年10月21日),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
次发行价格11.92元/股对应的2013年扣除非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
市盈率为17.28倍,低于中证指数公司2014年10月21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
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证券市场的风险,仔细
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
发行。
2、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公开发行新股
3,768万股,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
额为40,870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11.92元/股,扣除发行费用4,090万元后,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40,824.56万元。
3、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
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
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
风险。
重要提示
1、萃华珠宝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3,768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
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056
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按
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由广
发证券分别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和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并拟在深交所
中小板上市。本次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萃华珠宝”,申购代码为“002731”,
该申购简称及申购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
3、本次共公开发行3,768万股A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
2
2,3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股数的61%;网上初始发行数量1,468万股,占本次
发行总股数的39%。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4年10月21日完成,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根据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计算出每个价格
上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部分为所
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127%),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
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有效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
本次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1.92元/股,同时确定可参与网下申购的
网下投资者名单及有效申购数量。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及有效报价情况为:
(1)17.28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3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2.96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3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全部有效报价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数量之和为244,200万股。
5、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44,914.56万元,募集资金净
额为40,824.56万元,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已于2014年10月16
日在《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中进行
了披露。招股意向书全文可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询。
6、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参与初步询
价的网下投资者将不能参与网上发行。若投资者同时参与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
的,网上发行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7、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的回拨机制及中止发行情形。本次发行网下网上
申购于2014年10月24日(T日)15:00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