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SHENYANGCUIHUAGOLDANDSILVERJEWELRYCO.,LTD.)
(沈阳市大东区北顺城路翠华巷72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
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做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元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15,068万股
发行股数 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3,768万股。其中,公司拟公开发行
新股数量不超过3,768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不超过
自愿设定12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
1、公司控股股东深圳翠艺、实际控制人郭英杰及其关系密
切的家庭成员郭琼雁和郭裕春承诺:
(1)除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根据发行人股东大会
决议将持有的部分发行人老股公开发售外,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
价,其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3)担任公司董事的郭英杰、郭裕春同时还承诺上述股份
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
的百分之二十五;不再担任上述职务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 发行人股份。
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 2、担任公司董事的公司股东周应龙、马俊豪、李玉昆、郭
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有菊承诺:
(1)除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根据发行人股东大会
决议将持有的部分发行人老股公开发售外,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
价,其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3)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在担任发行人董事、
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
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不再担任上述职务后半年
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公司股东君信投资承诺:除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1-1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时根据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将持有的部分发行人老股公开发售
外,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的股份。
4、公司股东陈晓宇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
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5、公司股东朴昌建、解天骏、郭兰伟、段立彦、金顺姬、
朴燕、郭跃进、陈少巧和袁建设承诺:除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时根据发行人股东大会决议将持有的部分发行人老股公开
发售外,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
已发行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