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2024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07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96,802,200 股新股。公司本次实际发行新股 39,405,880 股,募集资金总额37,474.99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563.91 万元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6,911.09 万元。截至 2022 年 1 月 4 日,上述募集资金的
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第 3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结余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36,911.09
项目投入 B1 25,698.34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1,344.90
项目投入 C1 5,285.05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96.85
项 目 序号 金 额
项目投入 D1=B1+C1 30,983.39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441.75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7,369.45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7,369.46
差异 G=E-F
注:以上表格中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电光防爆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光”)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 开户人 开户行名称 账户 募集资余额 备注
号
1 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9012007880 26,449,736.21 活期存款
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 1500001351
序 开户人 开户行名称 账户 募集资余额 备注
号
2 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1203282229 947,499.12 活期存款
公司乐清支行 200743856
3 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506803754 30,783,655.22 活期存款
乐清市支行 20
4 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558901001 13,915,412.46 活期存款
温州乐清支行 00339087
5 上海电光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3004807 1,598,295.60 活期存款
692
合计 73,694,598.61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专用账户余额为 73,694,598.61 元。
三、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系通过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满足公司经营规模持续增长带来的资金需求,通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的提升来体现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他募集资金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 1 亿元)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公司在有效期内可在此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一年之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电
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编号:2024-005)。
2024 年半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预期年 是 理 财 收
合作方 产品名称 金额(万 化收益 起始日 到期日 否 益 ( 万
元) 率(%) 收 元)
回
上海浦东发展银 利 多 多 公 司 稳 利 或
23JG3627 期(3 个月看 1.3
行股份有限公司 涨网点专属)人民币对 4,000.00 2.55 或 2023-12-20 2024-3-20 是
温州乐清支行 公结构性存款 2.75
25.5
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乐清市支 对公结构性存款 3,500.00 1.25 或 2023-12-21 2024-1-22 是
行 3 9.21
上海浦东发展银 利 多 多 公 司 稳 利 1.2% 或
行股份有限公司 24JG3159 期(春季特供 3,000.00 2.57 或 2024-3-25 2024-6-25 是
温州乐清支行 3 个月)人民币对公结 2.9%
构性存款 20.25
中国银行股份有 1.2%
限公司乐清市支 3,000.00 或 2024-3-28 2024-4-29 是
行 对公结构性存款 2.29% 6.02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 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