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30 股票简称:电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0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4 月 16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通知的形式送达各位董
事,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参
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 9 人,实际表决董事人数为 9 人。公司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石晓霞女士主持。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了有关议案并做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管
理层讨论与分析”、“公司治理”相关章节。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王裕康先生、孙乐和女士、黄乐晓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裕康先生、孙乐和女士、黄乐晓女士将在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 91,920.89 万元,较去年同期上涨 13.75%,实现营业利润 9,385.49 万元,较去年同期上涨 44.2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579.65 万元,较去年同期上涨 52.16%。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1 年归属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 85,796,544.92 元,以 2021 年度母公司净利润 49,827,238.63 元
为 基 数 , 提 取 的 法 定 公 积 金 4,982,723.86 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
423,583,848.96 元,减去报告期已经分配股利 25,813,920.00 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478,583,750.02 元。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公司总股本
362,079,88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1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
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书》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
讯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公司对 2021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作了专项说明,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出具了专项审计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书》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 2022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度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的审计机
构,该机构勤勉尽责,能客观、公正、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情况。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会计审计机构,任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书》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已在202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发挥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创造性与积极性,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公司 2021 年度能严格按照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有关激励考核制度执行,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详见《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第
四节。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了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额度担保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