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30 股票简称:电光科技 公告编号:2018-020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取消、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6日(星期三)14点00分。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纬五路180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会秘书曹汉君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220,571,567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68.357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216,15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6.987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4,421,56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70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4,421,56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1.370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4,421,567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1.370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0,568,5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6%;反对
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18,5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22%;反对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通过。
(二)《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0,568,5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6%;反对
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18,5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22%;反对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通过。
(三)《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0,568,5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6%;反对
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18,5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22%;反对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通过。
(四)《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0,568,5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6%;反对
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18,5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22%;反对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通过。
(五)《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0,568,5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6%;反对
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18,5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22%;反对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0,568,5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6%;反对
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18,5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22%;反对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关于2018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提案涉及公司控股股东电光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关联方电光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其合计所持股份216,150,000股不计入出席本次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总表决情况:
同意4,418,5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22%;反对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18,5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22%;反对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0,568,5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6%;反对
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18,5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22%;反对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0,568,5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6%;反对
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18,5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22%;反对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10)《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0,568,5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6%;反对
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18,5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22%;反对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11)《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0,568,5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6%;反对
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18,5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22%;反对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7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12)《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0,568,5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6%;反对
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