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9 证券简称:好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3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
财务报告审计意见为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意见类型为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2.本次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2024 年 4 月2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汇具有财政部、证监会批准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3 年财务及其他专项审计工作。
为了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公司拟续聘中汇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4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中汇协商确定并签署相关审计业务约定书。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上年末(2023 年 12
首席合伙人 余强 月 31 日)合伙人 103 人
数量
上年末(2023 注册会计师 701 人
年 12 月 31
日)执业人员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282 人
数量
最近一年 业务收入总额 108,764 万元
(2023 年度) 审计业务收入 97,289 万元
经审计的业
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54,159 万元
客户家数 156 家
审计收费总额 13,684 万元
上年度(2022 (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年年报)上市 (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公司审计情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况 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
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未受到
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
施6次,涉及人员21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6次,涉及人员15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成为注册 开始从事 开始为本 近三年签署及
姓名 职务 会计师时 上市公司 开始在本所 公司提供 复核过上市公
间 审计时间 执业时间 审计服务 司审计报告家
时间 数
孙玮 项目合伙人/签 2011 年 2009 年 2009 年 9 月 2021 年 4 家
字注册会计师
顾喆奇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17 年 2012 年 2012 年 9 月 2021 年 3 家
朱敏 质量控制复核人 1995 年 1993 年 2011 年 11 月 2021 年 10 家以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
情况。
3.独立性
中汇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
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
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
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 2024 年审计服务费用预计为 100 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
用为 8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20 万元,与上一期审计费用相比无重大变
化。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会计师事
务所选聘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
审计机构选聘方案,并在公司内部评审完成后对选聘结果进行了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良好的诚信记录。中汇在以往担任公司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业务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因此同意续聘中汇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中汇为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监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中汇具有财政部、证监会批准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同意续聘中汇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