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9 证券简称:好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1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
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26日召开了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顺利完成换届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届监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第五届监事会主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以及审计部负责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成员如下:
非独立董事:陈修(董事长)、汤奇青、芮斌、赵斌
独立董事:朱茂林、蔡黛燕(会计人士)、周晓鸣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以上各位董事的简历请见附件。
二、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主任委员 委员
战略委员会 陈修 芮斌、周晓鸣
审计委员会 蔡黛燕 朱茂林、赵斌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朱茂林 汤奇青、蔡黛燕
提名委员会 周晓鸣 芮斌、朱茂林
以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第五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股东代表监事2名,成员如下:
股东代表监事:李婷(监事会主席)、林雪娇
职工代表监事:黄致政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未低于监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以上各位监事的简历请见附件。
四、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总经理:芮斌
副总经理:赵斌、刘昊德
财务总监:张东杰
董事会秘书:刘昊德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秘书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以上各位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请见附件。
五、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审计部负责人情况
证券事务代表:蒋淼静
审计部负责人:陈煜立
上述人员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相关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其任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以上人员的简历请见附件。
六、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昊德、蒋淼静
联系电话:0592-7276981
传真:0592-5760888
电子邮箱:securities@hollyfuse.com
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829号公司五楼证券事务部
七、部分董事届满离任情况
在本次换届完成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涂立强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截至本公告日,涂立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对涂立强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以及为公司的健康发展与规范运作所发挥的积极作用表示衷心的感谢!
八、备查文件
1.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6 日
附件:
相关人员简历
一、第五届董事会成员
陈修:中国国籍,男,1972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财经大学会计专业。曾任浙江省经济建设投资公司部门经理;浙江省发展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顾问;杭州诚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联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杭州乐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杭州乐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年6月17日起担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长。
陈修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在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中担任任何职务,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被列为失信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汤奇青:中国国籍,男,1969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4年至1998年,任浙江天马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期货经理;1998年至2008年,任杭州联梦娱乐软件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2008年至2019年,任杭州联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19年11月至2021年1月,任浙江锦绣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1年3月至今,任东山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年6月17日起担任公司董事。
汤奇青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5.47%股份,通过旭昇亚洲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24.52%股份,汤奇青先生与公司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在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中担任除董事以外的职务,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汤奇青作为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华通”)持股
违反了《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因上述事项,汤奇青于 2018 年 2 月 8 日被中国
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出具警示函,于 2018 年 3 月 12 日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
批评纪律处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汤奇青已通过世纪华通发布公告说明相关情况,主动向世纪华通上交违规收益,未造成严重影响。除前述情况之外,汤奇青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芮斌:中国国籍,男,1970 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上海铁道
学院,学士学位。曾任英特尔亚太研发有限公司战略发展总监;上海文广 SMG上海东方宽频传播有限公司总经理;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华为终端首席战略官消费者 BG 副总裁;现任深圳市前海芮邦企
业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合鲸资本合伙人。2021 年 6 月 17 日起担任
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芮斌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在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中担任任何职务,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被列为失信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赵斌:中国国籍,男,1970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复旦大学,学士学位。曾任浦东软件园系统工程师;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工程师、IT行业研究员;联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高级工程师;中保康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信息科技部技术经理;交银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信息科技部高级技术经理。2021年6月17日起担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赵斌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在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中担任任何职务,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被列为失信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朱茂林:中国国籍,男,1979年生,首都师范大学法学硕士、人力资源管理硕士、律师。曾任职于北京市国联律师事务所、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副主任,现任北京京运律师事务所主任。2017年10月20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朱茂林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在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中担任任何职务,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被列为失信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蔡黛燕:中国国籍,女,1971 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财经
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资产评估师。1993 年 6 月至今,先后担任浙江之江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门经理、副总经理及董事;1999 年 9 月至今,担任浙江之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长、董事;2004 年 7 月至今,担任杭州杭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所长兼执行
董事;2017 年 11 月至今担任江苏宏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2
月至今担任钛和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6 月 17 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