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利来
股票代码:002729 股票简称:好利来 公告编号:2021-042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相关情况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得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2021年5月21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 66,6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股利0.40元(含税),共计发放2,667,200.00元,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转至下一年度;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股。
若后续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1、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固定总额的方式分配。自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2、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3、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6,68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4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36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好利来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8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1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6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24 旭昇亚洲投资有限公司
2 08*****423 好利来控股有限公司
3 01*****733 汤奇青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年6月7日至登记日:2021年6月1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投资部
咨询地址: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 829 号
咨询联系人:马志容
好利来
咨询电话:0592-7276981
传真电话:0592-5760888
七、备查文件
1、《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