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729 深市 好利科技


首页 公告 好利来: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好利来: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21

好利来: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002729    股票简称:好利来    公告编号:2021-031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取消、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5 月 20 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2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20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 829 号六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力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3 人,代表股份 20,037,420
股,占公司总股本 66,680,000 股的 30.0501%。其中: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3 人,代表股份 20,037,4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30.050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2、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0 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其中: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理人)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
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 20,037,4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20,037,4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20,037,4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 20,037,4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 20,037,4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续聘 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20,037,4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 20,037,4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8、《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 20,037,4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9、《关于 2021 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 20,037,4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10、《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20,037,4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向大会作了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
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姓名:谭昆仑、张蕊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