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名称: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好利来
股票代码:002729
收购人一:立骏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香港九龙九龙湾宏光道1号亿京中心A座31楼F
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829号
收购人二:本骏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香港九龙九龙湾宏光道1号亿京中心A座31楼F
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829号
股份变动性质:同一实际控制人之下的转让
收购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期:2016年10月10日
收购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摘要已全面披露收购人在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利来”)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摘要披露的信息外,上述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好利来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摘要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在本次收购前,好利来控股为好利来的控股股东,持有好利来47.24%的股权;好利来控股基于自身发展的需要,为更好地整合集团资源,设立全资子公司汇骏资本为对外投资管理平台,将其持有的好利来的股权转让给汇骏资本的全资子公司立骏科技、本骏科技,其中立骏科技受让27.64%,本骏科技受让19.60%。本次收购触发了要约收购义务,因此本次收购尚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豁免收购人要约收购义务。
五、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摘要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摘要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摘要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第一章释义......4
第二章收购人介绍......5
第三章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10
第四章收购方式......11
第五章其他重大事项......14
第一章释义
本报告书摘要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收购人、立骏科技 指 立骏科技有限公司,香港注册公司
收购人、本骏科技 指 本骏科技有限公司,香港注册公司
汇骏资本 指 汇骏资本有限公司,香港注册公司
上市公司、好利来、公司 指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好利来控股 指 好利来控股有限公司,香港注册公司
旭昇投资 指 旭昇亚洲投资有限公司,香港注册公司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
报告书摘要、本报告书摘要 指 书摘要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章收购人介绍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一)收购人一
公司名称:立骏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香港九龙九龙湾宏光大道1号亿京中心A座31楼F
董事会主席:郑倩龄
董事:郑倩龄、黄舒婷
法定股本:100港元
已发行股本:100港元
成立时间:2016年1月5日
公司注册编号:2326528
主营业务:无实际经营业务。
股东名称:汇骏资本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829号
电话:86-592-5772288
(二)收购人二
公司名称:本骏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香港九龙九龙湾宏光大道1号亿京中心A座31楼F
董事会主席:郑倩龄
董事:郑倩龄、黄舒婷
法定股本:100港元
已发行股本:100港元
成立时间:2016年1月5日
公司注册编号:2326529
主营业务:无实际经营业务。
股东名称:汇骏资本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舫山东二路829号
电话:86-592-5772288
二、收购人产权及控制关系
(一)股权结构
立骏科技和本骏科技为本次收购的收购人,系好利来控股的全资孙公司。股权结构具体如下:
郑倩龄 黄舒婷
65% 35%
好利来控股有限公司
100%
汇骏资本有限公司
100% 100%
立骏科技有限公司 本骏科技有限公司
(二)收购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立骏科技、本骏科技的控股股东为汇骏资本,汇骏资本为好利来控股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郑倩龄女士和黄舒婷女士,郑倩龄女士和黄舒婷女士为母女关系。
好利来控股在本次收购前为好利来的控股股东,持有好利来47.24%的股权,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和物业投资、房产租赁。
郑倩龄女士,中国籍香港永久居民,香港居民身份证号码为C295***(*),女,1952年生;1988年完成香港珠海书院(ZHUHAICOLLEGE)之BUSINESSSTUDIES课程,2004年完成深圳清华大学研究学院之EMBA研修课程。现任公司总经理、董事,好利来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亚帝森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好利电池实业有限公司董事、本骏科技董事,立骏科技董事,汇骏资本董事。
黄舒婷女士,中国籍香港永久居民,香港居民身份证号码为K368***(*),女,1975年生,毕业于波士顿学院,本科学历。历任摩根士丹利(香港)操作分析师,EXECUTIVEACCESSASIALIMITED合伙人,思锐培育世界董事,海德思哲国际咨询(香港)公司资深合伙人、联席董事。现任公司董事长,好利来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旭昇投资董事会主席,好利来有限公司董事,立骏科技董事,本骏科技董事,汇骏资本董事。
(三)立骏科技、本骏科技之间在股权、资产、业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如本章“二、收购人产权及控制关系/(一)股权关系”所示,立骏科技、本骏科技均为汇骏资本的全资子公司,为汇骏资本持有好利来股权的持股平台,目前无其他业务,在收购完成前,不持有好利来的股权;该两家公司的董事均为郑倩龄女士和黄舒婷女士。
(四)收购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
收购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的基本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持股情况 主营业务
南京东利来光学仪器
1 好利来控股持股25% 目前无实际业务
有限公司
旭昇亚洲投资有限公
2 黄舒婷持股100% 股权投资
司
好利电池实业有限公
3 郑倩龄持股100% 目前无实际业务
司
亚帝森能源科技有限 股权投资、电池及电池充
4 郑倩龄持股100%
公司 电器的销售
5 亚帝森能源科技(深 亚帝森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全 电池及电池充电器的研
圳)有限公司 资子公司 发、生产和销售
厦门晋汇企业管理咨 亚帝森能源科技(深圳)有限公
6 股权投资
询有限公司 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收购人主要业务及财务状况
(一)收购人的主要业务
收购人立骏科技成立于2016年1月5日,是专为本次收购而设立的公司,在本次收购前无具体主要经营业务,完成收购后收购人的主要业务为股权投资、股权管理业务。
收购人本骏科技成立于2016年1月5日,是专为本次收购而设立的公司,在本次收购前无具体主要经营业务,完成收购后收购人的主要业务为股权投资、股权管理业务。
(二)收购人控股股东的财务状况
收购人立骏科技和本骏科技成立于2016年1月5日,自成立至今尚未满一年,是专为本次收购而设立的;其控股股东为汇骏资本,成立于2016年9月26日,成立时间亦不满一年;汇骏资本是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好利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收购前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均为郑倩龄女士和黄舒婷女士。
好利来控股近3年的财务状况如下: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资产总计(港元) 187,872,002.00 187,143,486.94 171,664,535.58
股东权益合计(港元) 108,528,315.00 106,629,936.29 94,412,822.04
每股净资产(港元) 108.53 106.62 94.41
资产负债率(%) 42.23 43.02 45.00
项目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营业收入(港元) 13,322,058.00 17,804,860.37 16,698,023.67
主营业务收入(港元) 13,322,0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