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利来”或“发行人”)根
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
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
份暂行规定》(2014年修订)等法规、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以下简称“《配售细则》”)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
下投资者备案管理细则》(以下简称“《备案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A股)。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
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深
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14年修订)。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
或“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审慎参与本次新
股发行。本次发行在发行规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其所持股份(以下简称“老股
转让”)、回拨机制、定价机制、配售原则等方面均有重大变化,请广大投资者
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
券日报》上的《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
险特别公告》。
1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发行人主要生产熔断器、自复保险丝等电路保护元器件,属于电子元器
件制造行业,按照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属于“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已经发布了行业平均
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本次发行价格11.9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13年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19.29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
公司发布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44.44倍。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证券市场的风险,
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2、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新股1,668
万股,本次发行不设老股转让。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总额为17,000万元。
按本次发行价格11.90元/股、发行新股1,668万股计算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9,849.20
万元,扣除预计的发行费用2,849.2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约为17,000万元。
3、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
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
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
风险。
重要提示
1、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668万股
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
840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按
市值申购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
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本次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好利来”,
2
申购代码为“002729”,该申购简称及申购代码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网下申购与网
上申购。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4年8月25日(T-3日)完成。剔除4
个配售对象提供的无效报价后,参与本次网下初步询价的投资者为124家,拟申
购总量为164,560万股,对应的申购倍数为164.43倍。
4、发行人和国金证券根据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经过协商,一致决定将
11.92元及以上的初步询价报价作为最高报价部分予以剔除,对应剔除的拟申购
量为17,68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拟申购总量的10.74%。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
下申购。
5、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的剩余报价及申购情况,综
合考虑了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
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90元/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
率为:
(1)14.46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3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19.29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3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6、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初步询价中报价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的报价为有
效报价,根据已公告的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规则,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定本次
有效报价投资者数量为105家,有效申购数量总和为145,200万股,对应的有效
申购倍数为145.08倍。
7、发行人根据发行价格和募投项目所需资金量,确定本次公开发行新股
1,668万股,网下初始发行量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0.00%,即1,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