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22-027
债券代码:128025 债券简称:特一转债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1 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获 2022 年 4 月 8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
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2 年 4 月 8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具体方案为: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6.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因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特一转债,债券代码:128025)正处于转股期,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存在因可转债转股继续发生变动的可能性,公司将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权益分派。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即 2022 年 5
月 9 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6.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
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5.850000 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
(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3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
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5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5 月 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5 月 10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5 月 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5 月 10 日通
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917 许丹青
2 01*****001 许松青
3 00*****797 许恒青
4 01*****271 许丽芳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 年 4 月 25 日至登记日:2022 年 5 月 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因实施本次权益分派事项,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特一转债,债券代码:128025)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特一转债”的转股价格将于 2022 年
5 月 10 日起由原来的 13.80 元/股调整为 13.15 元/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七、公司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情况
公司目前正在实施股权激励实施方案,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根据《特一药业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将根据股权激励方案中约定的计算公式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具体情况请关注公司后续披露的公告。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台山市台城长兴路 9、11 号
咨询联系人:徐少华、李珊珊
咨询电话:0750-5627588
传真电话:0750-5627000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 25 次会议决议;
2、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确认方案具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