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18-063
债券代码:128025 债券简称:特一转债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未实施且已到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18),其中公司股东杜永春、陈光廷、黄燕玲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18年5月4日至2018年11月2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03%)。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公司于2018年8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39)。
一、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2018年11月2日,本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已届满,公司收到杜永春先生、陈光廷先生以及黄燕玲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未实施且已到期的告知函》,自2018年5月4日至2018年11月2日期间,均未实施公司股份减持。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
2、公司对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减持期间内已经遵守股东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