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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一药业: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21

股票代码: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告编号:2018-008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3月20日上午09:30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10日以邮件或书面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7 名,实际参加 7 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许丹青主持,全体董事经过审议,以现场方式进行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17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10,634.28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464.03万元后,公司当年

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9,170.25万元。近些年来,公司的经营业绩保持了持续的增长,

经营现金净流量也随着经营业绩的增长保持稳健的增幅,公司报告期末可供分配利润47,238.26万元。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兼总经理许丹青先生结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以及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同时考虑到随着公司的成长和发展,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为投资者提供分享经济增长成果的机会,也是公司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因此向董事会提议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截至2017年末的总股本20,000万股为

基数,以2017年末公司可供分配利润47,238.26万元的21.17%,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共分配利润10,000.00万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以公积

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7年1-12月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已经公司相关部门编制完成,具体内容

详见《2017年年度报告》,该报告拟于2017年3月21日对外报出。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7、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续聘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稳健性,公司决定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在此以前,瑞华事务所作为公司的财务审计机构,已经为公司连续服务了9年,在这9年间,瑞华事务所一直认真工作、勤勉尽责,工作成果客观公正,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内控鉴证等的评价实事求是。因此,公司提议,继续聘请瑞华事务所为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会计师的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报酬,并与瑞华事务所签订相关的业务合同。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研发经费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0、审议通过《关于向商业银行申请集团综合授信额度并对子公司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名称、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1)根据行政管理部门对公司住所所在地的门牌编号规划,公司住所名称将根据规划要求由“台山市北坑工业园”变更为“台山市台城长兴路9、11号”。

    (2)根据公司经营情况需要,拟修改公司经营范围,修改后的经营范围为:医药制造业(凭有效《药品生产许可证》经营);保健品生产;医疗器械;日用品批发;技术服务;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住所名称变更、经营范围变更及《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备案等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以及工商部门的最终登记核准。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1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8年4月10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中应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