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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心堂: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4

一心堂: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002727        股票简称:一心堂                公告编号:2021-054 号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1年4月9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公
司总股本 595,312,52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 元(含税),不送红
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总股本由于股权激励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即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2、公司总股本变动情况:经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 2021 年 1 月 26 日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1 名激励对象授予 87.8 万股限制
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1 年 3 月 23 日,公司总股本增加 87.8 万股,最新总股本为
596,190,525 股。本次利润分配,将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即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变的原则进行分配。

    2、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配距离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4、公司目前尚未开立回购账户。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20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4月20日

  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4月2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4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4月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517      阮鸿献

        2          01*****687      刘琼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年4月13日至登记日:2021年4月2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鸿翔路1号

  咨询联系人:李正红、肖冬磊、阴贯香

  咨询电话:0871-68185283

  传真电话:0871-68185283
七、备查文件:

  1、《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有关确认方案具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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