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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大肉食: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和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12

龙大肉食: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和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20—148
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和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期为2019年12月2日,涉及人数为3人,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350,400股,占回购前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4.17%,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354%,回购价格为3.732元/股 、 3.711 元 / 股 、 3.721 元 / 股 , 回 购 总 金 额 为8,768,848.40元。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998,288,980股变更为995,938,580股。

    2、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授予日期为 2019 年 12 月 2 日,涉及人数为 2 人,
注销的股票期权为 171,600 份,占注销前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 1.03%。

    3、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理完成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及股票期权注销的手续。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9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19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
时公司于2019年11月16日至2019年11月25日对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2019年12月2日,公司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19年12月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5、2020年1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董事会完成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激励计划向220名激励对象授予1665.17万份股票期权,向162名激励对象授予1658.93万股限制性股票,股票上市日期为2020年1月20日。

    6、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象周树青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3万股、注销其持有的13万份股票期权。此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0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象赵方胜、宋昱钢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二人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22.04万股、注销宋昱钢持有的4.16万份股票期权。此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原因、数量及价格

  (一)回购原因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激励对象赵方胜、周树青、宋昱钢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中(三)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等原因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的规定,决定回购注销上述离职激励对象3人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和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此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和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

  (二)回购数量

  原激励对象赵方胜、周树青、宋昱钢于 2020 年 1 月 20 日分别获授 2,210,000
股、130,000 股、10,400 股限制性股票。周树青、宋昱钢于 2020 年 1 月 20 日分
别获授 130,000 份、41,600 份股票期权。

  (三)回购价格

    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中(三)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等原因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的规定。

    公司上述离职已激励对象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3.70元/股。自激励对象获授公司限制性股票之日起至董事会审议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期间,公司未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

    综上,本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3.70×(1+1.50%×D÷365),其中D为激励对象离职之日距离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的天数。赵方胜的回购价格为3.732元/股,周树青的回
 购价格为3.711元/股,宋昱钢的回购价格为3.721元/股。

    (四)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应就限制性股票回购向赵方胜支付回购价款 8,247,720 元,向周树
 青支付回购价款 482,430 元,向宋昱钢支付回购价款 38,698.40 元,合计
 8,768,848.40 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众环验字[2020]280004 号验
 资报告,对公司截至 2020 年 11 月 18 日减少注册资本及股本的情况进行了审验。
    截至 2020 年 12 月 11 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
 股份总数由 998,288,980 股变更为 995,938,580 股。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的工商变
 更登记手续。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变动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8,395,975    1.84    -2,350,400  16,045,575    1.61

高管锁定股              1,806,675      0.18                1,806,675    0.18

股权激励限售股          16,589,300    1.66    -2,350,400  14,238,900    1.43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979,893,005    98.16              979,893,005    98.39

人民币普通股          979,893,005    98.16              979,893,005    98.39

三、总股本            998,288,980    100.00  -2,350,400  995,938,580  100.00

    注:以上比例的数据差异为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 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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