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19—073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6月26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6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6月25日下午15:00至2019年6月2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莱阳市龙门东路9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余宇。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参加情况
1、参加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510,057,200股,占上市公司总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510,055,3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7.508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3%。
4、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3%。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0,05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1905%;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80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0,05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1905%;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80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0,05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1905%;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80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0,05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1905%;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80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0,05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1905%;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80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0,05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1905%;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80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8年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0,05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1905%;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80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0,05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1905%;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80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0,05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1905%;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80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薪酬发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10,056,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1905%;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80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
本次会议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余宇先生、赵方胜先生、张力先生、程远芸女士、王京先生、张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具体情况如下:
11.01选举余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10,055,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238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4762%。
上述同意票数已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余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2选举赵方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10,055,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238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4762%。
上述同意票数已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赵方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03选举张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510,055,3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