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跃岭股份:2022-040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21

跃岭股份:2022-040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725        证券简称:跃岭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0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0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 见》。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
 董事 3 名。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同意提名林仙明先生、林斌 先生、林信福先生、钟永玲先生、万士文先生、林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提名陈东坡先生、徐智麟先生、金官兴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 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规定 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信息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公示。《独立董事提名 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其中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分 开选举,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次换届选举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人数总计
选人不存在任期超过 6 年的情形。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对第四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林仙明,1955 年 8 月出生,男,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
江大学高级工商管理总裁研修班及复旦大学温岭市企业家高级研修班结业,工程师职称,中共党员。曾任温岭县凤城乡丹山大队书记、大队长,温岭县摩托车配件厂厂长,温岭市跃岭轮毂制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浙江跃岭轮毂制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等职,现任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石光芯(石狮)有限公司董事,东莞市致格电池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林仙明、林万青、林信福、林申茂、林平、林斌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中林仙明、林平、林斌系父子关系,林仙明、林万青、林信福、林申茂系兄弟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现任及拟聘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目前,林仙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651.88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36%。林仙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林斌,1986 年 3 月出生,男,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
学历。曾任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林斌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截止目前,持有公司股份 1,216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75%。林斌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林信福,1962 年 4 月出生,男,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
中学历。曾任温岭县摩托车配件厂车间主任,温岭市跃岭轮毂制造有限公司车间主任,温岭市亿隆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浙江跃岭轮毂制造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现任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林信福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截止目前,持有公司股 2,212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64%。林信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钟永玲,1973 年 1 月出生,男,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
中学历。曾就职于温岭县摩托车配件厂、温岭市跃岭轮毂制造有限公司、浙江跃岭轮毂制造有限公司,现任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经理。

  截止目前,钟永玲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的股东钟小头先生系父子关系。钟永玲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万士文,1969 年 12 月出生,男,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
专学历。曾任福建民兴工业有限公司领班,上海富华铝业有限公司科长,浙江跃岭轮毂制造有限公司制造一部经理、协理,现任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止目前,万士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2.4 万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林进,1982 年 11 月出生,男,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
学历。曾就职于浙江跃岭轮毂制造有限公司,现任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广西润特森再生资源回收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温岭元熙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止目前,林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的股东林万青先生系父子关系。林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东坡,1971 年 2 月出生,男,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
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职称,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浙江省会计领军人才。曾任万邦德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北京中卫康医药投资有限公
司财务总监,安徽人和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浙江天草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现任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东坡先生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截止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不存在关联关系。陈东坡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徐智麟,1958 年 4 月出生,男,汉族,中欧国际工商管理学院(金融专业
方向)EMBA 毕业,研究生学历,英国杜伦大学工商管理博士。曾在上海理工大学机械工程系和工业企业管理系任教,后先后出任国泰证券有限公司交易部副总经理、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投资部总监、投资研究联席会议主席、新产品开发部总监等,以及金泰基金的基金经理,现任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钧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徐智麟先生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截止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现任及拟聘董事、监事不存在关联关系。徐智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金官兴,1962 年 6 月出生,男,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
专学历,注册会计师,浙江省先进会计工作者。曾任台州地区食品公司主办会计、台州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台州中天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现任台州市中永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瑞格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金官兴先生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截止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现任及拟聘董事、监事不存在关联关系。金官兴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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