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5 证券简称:跃岭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2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 该预案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汇会审[2022]2152 号
《 2021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1 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060,165.13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328,264,621.08 元,加上其他综合收益
结转留存收益 1,158,717.85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38,184.63 元,2021 年
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 336,245,319.43 元。2021 年度母
公司实现净利润 9,408,392.08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329,308,590.92 元,提
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38,184.63 元,2021 年度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 338,478,798.37 元。
为了回报投资者并树立股东对公司的长期投资理念,在考虑到公司未来持续
健康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提出如下利润分配预案: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股本
总额 256,000,0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5 元(含税),不送红股,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总计派发现金红利 6,400,000 元(含税)。本次股利分配 后,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1 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备合法合规性。
三、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意见
2022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同意将本分配预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意见
2022年4月18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审议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兼顾了股东合理回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综合考虑了公司的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利润分配方案具有合理性,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