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5 证券简称:跃岭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1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9 日在《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 一林万青先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或自 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 份不超过 2,5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98%)。
近日,公司收到林万青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截止 本公告披露日,其股份减持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
2020 年 5 月 28 日 9.791 1,021,500 0.3990%
集中竞价 2020 年 6 月 5 日 10.115 356,300 0.1392%
林万青
2020 年 6 月 8 日 10.138 1,122,200 0.4384%
小计 - - 2,500,000 0.9766%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林万青 无限售条件股份 24,320,000 9.5000% 21,820,000 8.5234%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九日